“安全之花”绽放美丽乡村
本报记者 陈崇韧 本报通讯员 郭 晨
有着“蔬菜之村”美誉的凤台县凤凰镇芮集村,位于城北3公里处,共480余户、1500余人,凤芦公路由此南北穿过。
过去,这里虽然蔬菜满园、瓜果飘香,可由于村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农用车随意停放、公路上打场晒粮、马路边蹲坐聊天等交通陋习屡见不鲜,不仅阻碍了过往车辆通行,也威胁到村民自身安全。时有车祸发生,令当地村民的幸福生活蒙上了一层阴影。
去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凤台大队将打造“交通安全示范村”作为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率先在芮集建设全市首家县级交通安全示范村。通过一多年的辛勤耕耘,芮集村人人成为遵守交通法规的好村民。
2016年,芮集村作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民房改造成了楼房,村里新修建了两条“村村通”公路,村容村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凤台交警大队以此为契机,将芮集村交通安全示范村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规范、实施,成立芮集村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村支两委成员任骨干、交警直接参与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队和交通安全劝导站,走村串户向村民宣传、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并在村内签订“村委-村民小组长-村民”三级交通安全责任状,做到交通安全有制度,有人抓,有部署,有落实,有责任。
为推动芮集村交管工作社会化,推进交管工作常态化、精细化,凤台交警大队不定期组织拥有机动车的村民参加学习班,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对村内无牌证车上牌落户、无证驾驶人员培训发证、车辆年度审验等车驾管业务进行上门服务,开通绿色通道,为村民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在芮集村村支两委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逐步完善了驾驶人管理台账、机动车管理台账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管理台账。利用春节、中秋节等节假日时间和传统商品交易会等节点,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充分发挥作用,多次开展劝阻客车超员、超载、无牌无证、人货混装、电动车、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保障了县道和乡村公路安全畅通,辖区道路无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无重大交通拥堵事件、无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上访上诉事件。
如今,芮集村村部已变成警民共建的交通安全村活动室,设置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凤芦公路及新修的两条“村村通”公路两侧,设立有交通安全固定宣传标语50余幅,并完善了各类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成为一条交通安全文化路。村民走出家门,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交警的温馨提示。
“美丽乡村是我家,遍地开满安全花。”在近期开办的村交通安全学习班上,芮集村负责人的一席话,道出了他和全体村民的共同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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