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六大举措”促进农村环境面貌大提升
本报讯 近日,凤台县开展“向垃圾宣战、建美丽家园”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六大举措”,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凤台县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经济开发区、各乡镇是整治行动提升的责任主体,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同时及时制定了工作细化方案,细化到村、到组、到路、到堆场;要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定责任、定奖惩,将各项任务落在实处。
强化宣传发动。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整治成效。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和特色做法,加强舆论监督,曝光反映强烈的脏乱差现象。
落实经费保障。落实好集中整治行动专项经费,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同时将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环卫作业经费、整治处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经费有保障。
建立联系制度。建立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县领导联系制度,要求县领导对所联系乡镇环境整治进行督导,并确定一家县直机关单位作为督查责任单位,协助县领导定期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确保所联系乡镇环境整治达标。
加大督查考核。开展定期督查考核调度,实行周调度、周督查、月考核、月点评;制定奖惩办法,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排名,作为年度文明创建考核和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并完善“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运转模式,积极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将农村垃圾处理打包外运,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完善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力争通过集中整治,实现农村环境面貌大改变、大提升。
(本报记者 刘银昌 本报通讯员 刘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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