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建立健全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 兜住底线,提升“民生温度”
本报记者 朱庆磊
潘集区古沟回族乡太平村低保对象顾娟因患重病,住院治疗花费18万元,根据淮南市出台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她获得了15000元救助金,有效减轻了家庭负担。
从2016年5月开始,凤台县杨村镇彭庄村低保户苏万友每月低保金提至265元,一下提高了65元。“低保金每年都在增加,心里很舒服,更加坚定了生活的信心。”苏万友说。
民政接民心,民心是杆秤。两个普通事例,以小见大,彰显着淮南市民政部门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民生情怀。
完善政策措施
构建社会救助大格局
2015年以来,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将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深入实施社会救助。市民政、人社、教育、卫生等部门制定出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就业扶持工程实施办法》等系列配套措施,构建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大救助”格局。此外,建立由市民政局牵头、24个部门组成的淮南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市财政将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纳入社会救助资金“大盘子”,统筹划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
标准动态调整
社会救助水平节节高
为发挥社保兜底扶贫作用,淮南市制定了《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将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救助范围。为此,建立了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自2016年5月1日起,淮南市城镇低保月保障标准由440元/人提高到500元/人,增幅达14%,全年累计保障45.5万人次,发放保障金1.57亿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2400元/人提高到3180元/人,增幅33%,首次实现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全年累计保障95.66万人次,发放保障金2.06亿元。
为确保惠及最困难群众,淮南市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推行公示栏与网络平台同步公示模式,在乡镇、村、自然村三级公示栏长期公示救助对象信息,网上公示每月更新。同时,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2016年新增城市低保对象3495人、退出农村低保对象6116人。建设淮南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2016年累计完成34766户次约10万人次的核对任务,提高了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和精准度。
兜住民生底线
社会救助实现“全覆盖”
淮南市构建了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实现“全覆盖”。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个人自付救助比例达70%。2016年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累计救助213933人次,支出救助金6545.33万元。2017年,将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医保,为388790名困难群众代缴参合参保资金5829.9万元,资助困难群众参合参保率达到100%。
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2016年累计救助困难群众4122户,发放救助金957.714万元。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不低于7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保障孤儿1700人,2016年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1499万元。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436人次,累计使用救助资金576万元。开展2017年春节慰问,将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残群体作为重点,先后慰问困难户150余户、优抚对象110余户、孤独症学校1所、农村敬老院9所和流浪乞讨人员代养点1所,累计支出各类慰问金近200万元。
开辟“绿色通道”
确保困难群众“救助有门”
全市91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社会救助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率达到100%;建立县、乡、村三级主动发现救助管理网络,实现“三级联动”。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统一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对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由民政部门承办;对于教育、住房、就业救助申请,由民政部门转办给教育、房管、人社等部门,按照及时办理、快速处置原则,限时办结,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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