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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居委工作人员上门服务?

合肥晚报 2017-06-13 04:21 大字

[摘要]原来是三名劫匪入室抢劫 最后一名劫匪脱逃11年后自首

本报讯 以为是“居委会”的人上门访问 ,没想到却是三名凶神恶煞的劫匪。11年前,在庐阳区濉溪一村,一户人家两受害人双双被捆,并被抢劫财物。而在4天后,这一幕又发生在跑马场路一宿舍楼。6月12日,记者获悉,最后一名劫匪潜逃11年后自首。目前,该名劫匪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006年3月6日上午9时40分左右,龙某与两个朋友(均已判刑)经预谋后,携带刀、电警棍、胶带,来到合肥市庐阳区濉溪一村,龙某冒充居委会工作人员骗开一家住户的房门。三人进入室内后,持刀、电警棍威胁两名被害人,并用胶带将两被害人捆绑,后抢得现金800元、手机2部(价值1248元)、银行卡1张。在逼迫被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后,由龙某持卡取款300元。  3月10日晚,龙某又伙同三名朋友(已判刑)携带刀、电警棍、胶带和绳索,来到合肥市蜀山区跑马场路一宿舍楼,龙某盯梢被害人行踪,另三人守在被害人的住处。次日凌晨1时许,龙某的一名朋友趁受害人返回住宅之际,强行进入室内,将待在家中的三名被害人捆绑起来,并持刀、电警棍对三被害人进行胁迫,抢得手机5部(计价值11365元),现金1360元及银行卡5张、存折1本,并逼迫被害人说出了取款密码。  随后,公安机关接附近群众报警赶到现场,将龙某的三名朋友抓获,龙某潜逃。  2017年年初,逃亡11年后,龙某主动投案自首。经蜀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龙某伙同他人携带凶器侵入他人住宅,以暴力、胁迫的方法劫取财物,计价值150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最终判决龙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合肥晚报 合肥都市网记者 刘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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