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拆伙 不成杀人
本是一起“合作”盗窃的同伙,一方只因要拆伙而对方不同意,竟杀人进而焚尸灭迹。日前,经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惨绝人寰的杀人焚尸案。
周某曾同被害人周某某“合作”盗窃他人财物,后周某提出要“另起炉灶”,不愿再与周某某一同盗窃,周某某不同意,以自己若被公安机关抓获就把周某供出来威胁周某与其继续行窃。周某虽被迫答应,但心有不甘并将此事告知其好友王某和李某。 2010年5月19日晚,周某、王某、李某3人聚在一起喝酒,谈及此事,怒上心头, 3人遂从李某住处拿出两把西瓜刀、一把砍刀后,骑摩托车来到淮北市濉溪县韩村镇上一网吧,以外出偷东西为由将正在该网吧上网的周某某骗出至临镇陈口村七里沟的新建桥处。在桥下,周某和周某某再次因拆伙的事情争执不下,王某趁周某某不备朝其头部砍了一刀,周某某被迫跳进七里沟内。王某又以不再伤害周某某为由将其骗上岸,并将其摔倒在地让李某、周某按住其手脚,由王某持刀朝其头部、颈部连砍数刀,王某担心周某某未死又持刀朝其腹部进行捅刺,致周某某当场死亡。此后,为毁灭罪证, 3人商议后,从摩托车的油箱内取出些汽油倾倒到周某某的尸体上进行焚烧后掩埋。
·孙勇 任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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