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检察院实行“阳光检务”
濉溪讯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阳光检务”,对驻所检察内容实行“四公开”,即:公开日常检察范围,公开驻所检察程序,公开驻所人员、接待内容、时间、地点,公开驻所检察人员纪律。全面实行了“检察官约见制度”,并在监室“检察官信箱”上印制了“当你的刑期计算错误时;当你受到不公正待遇时;当你的羁押期限超过诉讼时限时;当你受到体罚虐待时;当你想检举揭发争取立功时;当你想约见驻所检察官反映特殊情况时”等“六种情形”,从而进一步畅通了在押人员的救助渠道,促进了监管执法工作的公正廉洁和文明管理,有效地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祁克龙张大胜记者王锦森)
新闻推荐
青阳讯 随着冬季到来,农村动火现象明显增多,加之农村大多数为老人、儿童和妇女等留守人员,他们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11月2日,濉溪县消防对该县300名村官进行培训,以期提高他们的消防工...
濉溪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濉溪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