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检察公开听证促争议化解

安徽法制报 2020-04-24 11:24 大字

本报讯(记者徐奥萍通讯员丁莹)“申请人在听证会上可以陈述申请监督理由及依据,可以申请听证会其他组成人员回避……”为充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回应社会公众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3月31日上午,淮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申请监督其与陈某、陈某某、祁某某、宿州市某育苗场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举办公开听证会,这也是该院首次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征求各方意见,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

本次听证会由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守斌主持,案件承办检察官杨萍、民事检察部检察官于雪梅作为听证人,同时邀请了市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崔艳、盛勇,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马磊3名听证员组成听证团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胡守斌向参会人员、听证员告知了权利义务,并详细介绍了本案的基本情况和听证会议题。检察官杨萍、于雪梅积极引导各方当事人进行陈述、答辩、发问,邀请听证员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提问,当事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在随后举行的案件评议会上,3名听证员就本案原审法院审理过程中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问题,结合听证会情况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对检察机关以听证的形式公开办理民事监督案件表示肯定。听证会结束前,胡守斌针对案件释法明理,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促进当事人息诉罢访,实质性化解民事争议。

据了解,该案案情较为复杂,历经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再审环节,委托了两次鉴定,涉及产品的经营者、生产者,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以听证会的形式不仅有利于推动矛盾化解,又能有效提升案件处理的精准性,全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实现了检察监督的公开透明,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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