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篇案例分析荣获全国法院系统三等奖

安徽法制报 2019-12-18 11:30 大字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全国法院系统2019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结果,对优秀案例分析编写人、先进组织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杜集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许磊编写的《淮北凤凰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诉淮北市汉享食品有限公司一般取回权案——房地产售后回租式融资租赁合同物权变动规则与障碍》、李清河法官编写的《孔强诉淮北双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案——“冒名工作”劳动者请求补缴社保费用是否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分别荣获全国法院系统2019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三等奖。

全国法院系统2019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承办。本次活动共收到全国法院系统参评案例2471篇,经复评、终评,共评选出案件办得好、案例写得好、社会效果好的获奖案例479篇,其中一等奖案例11篇,二等奖案例90篇,三等奖案例144篇,优秀奖案例234篇。

近年来,杜集区法院以培养专家型法官、办理精品案件为依托,切实抓好案例编写和选报工作,促使法官认真总结裁判规则,精准提炼裁判要点,深刻阐述裁判理由,将典型案件及时转化为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

今年以来,杜集区法院共有2篇案例分析在全国法院系统2019年度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奖,7篇案例在全省法院系统2018年度、2019年度百篇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奖,篇5案例获市中院通报表彰。

(房静静李清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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