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被判刑

安徽法制报 2019-01-29 10:18 大字

近日,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7年3月,高某、王某以2.7万元的价格收购了淮北市杜集区某村村民种植的杨树102棵,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采伐,并进行转卖。经鉴定,被滥伐的林木蓄积量共41.5973立方米。经价格鉴定,被砍伐林木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

鉴于案发后高某、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蔡矿赵凯·

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就对森林或者其他林木进行采伐,数量较大的,达到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的,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采伐林木必须依法办证合法砍伐,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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