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依法公示信息被罚两万元
淮北讯 淮北市工商局近日对蚌埠红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分公司违反《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未依法在网上公示企业相关信息进行了立案查处,决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两万元的罚款。据悉,这是《电子商务法》实施后,安徽省依据该法处理的首起案件。
据淮北市工商局网监局副局长王勇介绍,《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经营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等信息,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对未公示行为采取必要措施。1月2日,执法人员在进行网络定向监测时发现,一团购平台淮北市本地餐饮商户的网页没有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和餐饮许可信息。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了解到,该团购平台早已将餐饮商户的营业执照录入端口分发给了当事人,要求当事人负责录入和维护线上商户的营业执照等信息,并承担不录入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截至案发时止,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录入和维护上述信息,导致大量淮北本地商户经营的主页面未能公示经营资质信息。其行为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的规定,构成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平台内的商户公示主体资质信息行为。
对此,淮北市工商局于1月18日正式对蚌埠红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分公司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两万元的罚款。
据悉,目前淮北各网络订餐平台、团购平台均已开始采取积极措施主动自查整改,努力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的各项规定要求。
据了解,安徽省市场监管系统通过广泛宣传、优化服务、强化监管等措施,引导全系统工作人员和各类电子商务主体准确界定电子商务监管职责的边界、把握电子商务主体需规范的内容,积极为各类电子商务主体健康发展提供政策辅导、咨询建议,引导电子商务经营者守法经营,同时,加大对各类网络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洪敬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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