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勤政廉政诠释责任担当 ——记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春分
在贺州市纪检监察队伍中有这样一个人:他温文尔雅,与人为善;他秉公执纪,不徇私情;他严于律己,勤政廉政;他刚正不阿,爱憎分明。他严把纪律审查关口,用责任与担当,捍卫党规党纪的尊严;他办案严谨细致,力求每一个案件都证据确凿。他,就是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春分。
近年来,他参与查办的案件有60多件,处分36人,立案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件6人。他用勤政廉政诠释了责任与担当,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干一行、爱一行。李春分先后在钟山县检察院、贺州市纪委工作,无论是在哪一个工作岗位,他都能做到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全副身心、废寝忘食地投入查办案件当中。
2014年初,网上举报贺州市某县一名副调研员李某几年前的违纪情况。接到任务后,李春分带队到该县进行调查取证。由于调查对象在县里的多个部门任过领导职务,多数人担心遭受报复,不愿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和材料。针对这一情况,李春分利用晚上和双休日时间,深入调查,寻找李某违纪的蛛丝马迹。
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外围核查,调查组掌握了一些线索。李春分带领调查人员对相关的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在几天的检查中,办案组人员翻阅、查看了大量的财务会计凭证、账本、报表,但都没有查出什么线索。核查不够仔细吗?调查的方向对不对……李春分陷入了深思。经过细心研判分析,李春分决定从另一个侧面取证,即到该县电信分公司查账,核实经济业务往来情况。经过耐心细致的查找,终于核查出李某任领导时,有两笔共计25000元的款项在财务账目上没有体现,而是将款项存放账外“小金库”,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最终,市纪委对李某作出了相应的处理。
正是因为对工作的热爱和坚守,李春分才在多年查办案件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练就了火眼金睛,磨砺出坚强的意志。
“常在河边走,坚决不湿鞋!”在办案部门工作,接触着形形色色的人,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诱惑。面对诱惑,李春分毫不动心,始终坚持底线。此外,他还向家人约法三章:不过问,不说情,不收礼。
2008年,有群众举报某县水电局副局长周某某存在违纪问题。李春分接到任务后当即带领办案组展开内查外调工作。在那段时间里,李春分不时接到一些熟人的电话,希望他“走走形式就行了,不必太认真”。李春分总是坚决地一口回绝。
周某某被控制后,李春分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电话,说有反映问题的材料可以提供,请他到汽车站附近路口见面。李春分开车应约到达后,一名男子走到他面前,打了声招呼,顺手从包里拿出一个装着一大沓百元人民币的信封塞给了他。对方对李春分说:“周某某的事情就拜托你关照了,这两万元是给你的,事成后另有重谢。”李春分明白对方的用意后当即拒绝道:“这些钱我绝不能要,我们有纪律规定,周某某的案子我们会依法依规办理。”
李春分拒绝并警告对方后掉头走了。他深知,自己作为一名反腐战线的党员干部,决不能在“糖衣炮弹”面前低头,决不能放弃自己的原则,决不能放过任何一个腐败的“蛀虫”。
纪检监察办案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威胁,甚至是生命上的威胁,但李春分刚正不阿,敢于担当,勇于执纪,毫无畏惧。
2009年8月,李春分抽调到市纪委工作,参与查办某县民族事务局一位领导涉嫌违纪的案件。在调查取证中,一名受牵连的乡镇干部威胁李春分,扬言将会让他没有好下场。李春分毫无畏惧,严肃地回复对方道:“只要发现违纪问题,不管是谁,都要受到处理。”
从事查办案件工作10多年来,李春分牢记使命、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始终默默无闻地战斗在反腐第一线,用行动诠释了“忠诚、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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