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跑腿”勤 邻里“战火”灭
本报讯(记者李岸群李慧通讯员陈新群)虽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在一些农村地区,邻里之间也可能因为平常的一些小摩擦而爆发“战火”。近来,在平桂管理区望高镇境内就发生了这么一起案件,若不是法官从维护和谐的大局出发,不厌其烦地多次做调解工作,这场“战火”就没有这么快平息。
“我不接受调解,我要和被告拼到底!”在庭内调解时,无论是60多岁原告苏某,还是比她年轻近20岁的被告,都表现得非常激动。
说起来,这只是一起因一时之气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官司。
去年9月一天早上,被告唐某夫妇俩骑摩托车从原告家门前经过时,双方发生口角之争引发打斗。在打斗中原告被打伤倒在地上,经医院诊断为多处软组织挫伤,花去了医疗费2414.10元。
为此,原告将唐某夫妇俩告上法院。诉讼请求判决二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抚慰金共计8329.1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
在庭审时,双方互不相让,争辩得非常激烈。法官想:“既然是邻里关系,若轻率判决,事必双方不能满意,甚至会因此积怨更深。”为此,法官果断决定以庭外调解方式处理。
事不宜迟,法官组织工作组几次专程到原被告双方家中开展调解工作,还请村里的干部见缝插针上门调解。
“打架斗殴,双方都有过错;于法于情,被打伤的一方的基本医疗费应由对方赔偿……”多少番苦口婆心的劝导,终于换来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数额,使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一场纠纷化解了,可能由此引发的更大的“战火”也被“熄灭”了。
新闻推荐
钟山讯“感谢社会各界的照顾和关怀,圆了我们贫困学子的大学梦!今后我会加倍努力,用优异的成绩和踏实的工作来回报社会!”8月21日,在钟山县“希望工程·圆梦行动”阳光助学仪式上,受到捐助的贫...
钟山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钟山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