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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住院只花50元

广西日报 2013-01-31 18:42 大字

本报记者 蒋 勤  本报通讯员 李 浩

“要不是‘新农合\’,我下半辈子恐怕都要在床上度过了。”说起“新农合”,在昭平县昭平镇卫生院住院的农民吴中坚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我患上了股骨头坏死,上个月在县人民医院做手术,共花了4.1万元,转院时一结账,‘新农合\’报销了3.4万元,个人只需交6800元。医生告诉我,光购买人工全髋关节的费用就要2.5万元呢!”

“他属于大病补偿,住院费用达到4万元的,按85%报销,比去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该院副院长黄伟雄介绍说。

既然在县医院报销比例这么高,怎么还转院到镇卫生院呢?记者有点纳闷。

“在这里住院更便宜呀!就说老吴吧,他手术后转回到镇卫生院住院康复治疗,只需出50元,其余所有费用‘新农合\’全包了。”黄伟雄解释。

隔壁病房的82岁老人苏兰礼,患有多种慢性病,是医院的“常客”。“还没有‘新农合\’前,每年的医疗费用上万元,这几年费用一年比一年少,去年还不到3000元。”老人乐呵呵地说。

“现在你每次住院只需花50元,你今年的费用肯定比去年少一半以上!”黄伟雄说。

据昭平县“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该县去年乡镇一级的住院自费金额大部分在120元至240元之间,而今年实行50元封顶新政策,将给农民减少住院费用1000万元以上。

记者在有关文件中看到,该县今年开始实行“5+10+50”的补偿模式,农民在村卫生室看病只需交5元钱,在乡镇卫生院看门诊只需交10元钱,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只需交50元钱,其余费用全部由“新农合”报销。对于医药费达到两万元的大病,按75%给予补偿,而且每超出1万元就提高5个百分点;医药费超过5万元的,按90%予以补偿,最高补偿金额为10万元;对于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急性白血病、宫颈癌、胃癌、结核病、艾滋病、精神病等23种特殊重大疾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最高补偿金额为15万元。

对于五保户、残疾人、烈士家属等,他们参加“新农合”的费用则全部由财政买单。昭平县县长刘秋梅告诉记者:“今年的参合率预计要达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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