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22个“社会关爱点”关注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郓城检察院构建“社会和谐加油站”平台
本报讯 (通讯员 刘考勇 李英 记者郑华伟)郓城县张营镇张二村村民刘某,曾因寻衅滋事罪留所服刑,2010年1月刑满释放。案发前刘某多年在外打工,没有安上户口,两个孩子因此无法上学。他无奈来到郓城县检察院设立的“社会关爱点”求助,该院迅速启动救援救助程序,在有关单位支持下,为刘某和孩子安上了户口,把孩子送进学校读书,还给刘某家里扯上了电,通上了水,并把他介绍到企业工作,这使刘某重拾了生活信心。2009年末,郓城县检察院在全县设立了22个“社会关爱点”,关注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这一平台被群众称为“社会和谐加油站”。
为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郓城县检察院以科室为单位,在县城和乡镇设立了22个“社会关爱点”,积极为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送温暖献爱心,打击侵害弱势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年多来,各科室大力开展了向乡镇敬老院送温暖、献爱心行动,共实施关爱行动50余件次,慰问敬老院近800位老人,向敬老院捐助物资2万余元。未成年人成长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郓城县检察院选派43名干警,到关爱点担任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指导员,指导关爱点所在的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共上法制课80余次,召开座谈会200余人次,受教育学生达3万余人。县实验中学高一学生赵彦秀,父亲死于事故,跟着84岁高龄的祖母生活,无任何经济来源,生活极其困难,该院反贪局干警对赵彦秀开展了爱心帮扶,每学期资助她500元,一直到高中毕业。同时积极与学校、乡镇政府沟通协调,帮助赵彦秀办理了贫困生救助金,为她的祖母办理了农村低保。
为及时化解基层矛盾,2010年初,郓城县检察院的社会关爱点还开展受理控告举报、提供法律咨询,共接待群众来访130人次,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48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2人次。武安镇五界村村民李兰魁70多岁的老母亲得到关爱点救助:两个儿子出了车祸,大儿子当场死亡,小儿子重伤躺在医院,肇事方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高额的治疗费让一家人倾其所有,关爱点受理后即派出民生工作服务小组到有关部门了解情况,督促办理,经过多方协调,李兰魁一家领到了43万元的赔偿金。
同时,该院还在关爱点建立了在押人员帮教、救助机制,构建促进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的新平台。对在押人员因受羁押导致子女辍学、亲属生活无着、家庭破裂等,积极实施救援救助,建立了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司法救助、民政救助和社会救助四种救助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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