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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甸甸的“惠民大礼包”——郓城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造福群众侧记 —

菏泽日报 2011-05-24 10:52 大字

数字是最有力的证明:2010年12月以来,郓城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居卫生服务中心药品价格平均下降45.45%,门诊次均费用由原来的31.2元下降到22.3元,下降29%;住院次均费用由原来的 955.3元下降到 662.1元,下降30.7%。该县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所有药品都实行“零差率”销售,促使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公益实现“回归”。

药价“直线”下降

郓城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所有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盘点和造册登记,实行“零差率”销售。换而言之,在这些基层医疗机构中,所有药品将由政府“打包”采购,然后按进价销售给老百姓,基层医疗机构在其中不赚一分钱的药品利润,老百姓最直接、最深刻的一个体会就是药价下降,全县群众每月直接受益达300多万元。

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切身享受实惠,他们惊喜地感叹:“政府实施的这一民生措施,看病真便宜。”在郭屯镇卫生院,切身感受到实惠的“老病号”还真不少。“俺血糖高,还患有颈椎病,常年服用消渴丸和二甲双胍。这两种药,都是一盒吃五六天,长期吃,算算真省不少钱。”前来买药的患者孟清华赞不绝口。

郭屯镇中心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价格平均下降49%,门诊人次上升了38.1%,门诊次平均费用由原来的33元下降到15元,住院次平均费用由原来的1152元降到了724元。

病人“挤进”卫生院

便利+便宜,郓城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人次用“大幅增长”来形容毫不过分。地处黄河滩区的黄集乡卫生院可谓 “门庭若市”,看病群众在挂号窗口前排起了长龙,门诊数由原来每天80多人,一下激增到200多人。该卫生院院长刘瑞芳说:“老百姓在基层医疗机构买到的药,其价格绝对是最底线的,也绝对是在市场上买不到的。”

“以前,人们小病抗,大病拖,就是怕进医院,说到底,老百姓是怕花钱,花不起钱。”郓城县卫生局局长侯殿修深有感触地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毫无疑问将促使群众就近放心就医。在唐庙乡卫生院,病人倪华全说的一席话,代表绝大多数老百姓的心声:“这次是俺今年第三次生病住院,每次住院都住到这里来,为啥?就因为这里的药价便宜。”

政府“挺身”买单

基层医疗机构从药品中赚不到一分钱利润,但其照样需要维持正常运转,资金从哪里来呢?

政府在第一时间挺身而出。基本药物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县政府原则上按“核定收支、差额补助、总量控制”的方式管理基层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按“核定计划、专项补助、包干使用”的办法管理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发展支出。该县全面细化分解实施方案,把任务逐层落实到各部门、各乡镇、各医疗机构,明确了责任、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同时,郓城县针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统一库存盘点、检查等关键环节,还制定了具体完善的规章制度,使各基层医疗机构在实施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有章可循,保证了运作规范。对政策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特别对违反规定加价销售药品和非基本药物不在规定时间内下架的,扣除全院当月药品差价补助,卫生院院长就地免职,保证各项政策执行到位。

“政府把实惠让给咱们老百姓,老百姓看在眼里,感动在心底。”唐庙乡智垓村村民李云华感慨地说。事实证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既有生命力,又有民生基础,郓城城乡居民已欣喜地品尝到这一“惠民蛋糕的芳香”。 通讯员 崔继刚刘考勇记者郑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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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郓城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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