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储户持存单无法支取事出有因系法院依法划扣;当事人曾帮人担保贷款,贷款到期未还负连带清偿责任
□本报记者
7月15日本报刊登了《存单在俺手,钱咋就跑了呢?》一文,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对读者和当事人谷明传比较关心的存单内的钱是谁划扣的、为什么划扣等问题,7月16日,巨野县大李集信用社相关负责人来到本报热线接待室,进行了解释。
存单上的钱,被法院依法划扣
谷明传拿着存单为什么取不出钱?因为,钱已经扣划到巨野县人民法院的账户了。
从巨野县大李集信用社相关负责人手中,记者看到一份2013年5月24日下达的《巨野县人民法院协助扣划存款的通知书》,大概内容为:根据被执行人谷明传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要求巨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谷明传账户上的存款扣划至巨野县人民法院的账户。
替人担保,要负连带清偿责任
原来,2007年9月28日,谷明传在巨野县大李集信用社曾为借款人郭清莲担保贷款3万元,本该在2008年9月28日归还。结果,郭清莲和丈夫做生意被骗,导致3万元贷款到期后无力偿还。随后,大李集信用社依法向巨野县法院提起诉讼。
巨野县人民法院进行了调解,被告郭清莲承诺在2011年11月18日前还清该笔贷款本息,被告谷明传负连带清偿责任。
由于被告未履约,2011年11月22日,巨野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告郭清莲、谷明传下达了 《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
2013年5月24日,巨野县人民法院依法将谷明传定期存款一万元及利息划扣至巨野县人民法院的账户。
谷明传当前拿到的钱为贷款人包赔
谷明传有没有给人担保过贷款?为弄清事实,记者再次联系了谷明传。“由于时间过长没有印象,记不清了。”谷明传说。
记者后来得知,7月14日下午,得知谷明传存在银行的钱取不出来选择向媒体求助后,郭清莲和丈夫认为谷明传的钱是因为替他们担保才被扣划的,为了不伤邻里关系,主动拿出一万元及利息包赔给了谷明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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