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菏泽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超GDP
远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经济正迅猛“抬头”
□牡丹晚报记者 孟欣
近日,牡丹晚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菏泽市去年GDP增长速度达10.2%,超额完成既定计划;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跑赢GDP,达12.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9.9%。
据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分析称,经精确核算,2014年菏泽市生产总值达2222.19亿元,同比增长10.2%,超出原定计划0.2个百分点,跟过去的高速增长相比,尽管增速略有放缓,但既没有“掉挡失速”,又蕴含着更高的含金量。
同时,菏泽市农村人均纯收入10436元/年,增速12.1%;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344元,增速9.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速快于城镇居民2.2个百分点。
该负责人指出,除去菏泽市农村居民外出务工所得收入,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创设特色乡村,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是农村居民收入不断攀升的重要原因,像牡丹区穆李村的绿色生态采摘园、巨野县独山镇曹楼村的甲鱼养殖合作社、曹县大集镇丁楼村的“淘宝村”等无不映射出菏泽市农村经济多元化、效益化的具体体现。
菏泽市就业情况在全国经济放缓情况下不减反增,新增单位从业人员10752人,新增在岗职工人数7936人。物价水平较为稳定,全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9%,低于年初预期目标。
此外,他还表示,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态势明显,不管是农村经济还是城区工业均向高端化转型演变,现代服务业、旅游业和高端制造业的快速发展表明,菏泽市经济正处在向中高端演化的过程,并将持续这一过程。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受国内资源环境以及外部压力影响,投资和出口的拉动作用渐显乏力,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则逐渐增强。消费驱动型经济模式初步显现,表明菏泽市经济增长需求结构趋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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