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菏泽日报 2016-07-09 09:17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张啸)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利益。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有力震慑,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单县张集镇黄堆寺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汝香等4名村干部虚报棉花种植面积、违规套取棉花补贴款问题。给予徐汝香、薛同法、秦银良、王亭明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明县大屯镇王茂寨行政村虚报冒领和违规截留粮食直补款问题。给予该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王书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行政村村委会主任范邦正党内警告处分。

鄄城县旧城镇车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朱向民、党支部委员兼行政村会计朱广同违规截留该村村民小麦补贴款问题。给予朱向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朱广同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规守纪、廉洁履职。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聚焦、持续发力,严肃查处惠农补贴、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新闻推荐

“扶贫车间”下乡既满足了贫困户“挣钱顾家两不误”的需求,又缓解了企业“招工难、用工贵”的困难,还顺应了当前劳动密集型企业向内地转移的大趋势。请看——鄄城:“扶贫

...

鄄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鄄城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