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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棵树被砍倒,损失谁赔偿?村委会:厂区扩建征地,赔偿协议未达一致;街道办事处:多次调解未果,建议诉诸法律

牡丹晚报 2016-01-01 19:31 大字

□牡丹晚报记者 郭卫东 韩 波

2015年12月30日,鄄城县陈王街道办事处孙店村村民孙学军向本报反映,他家地里的二十多棵树突然被砍倒了,至今也没有拿到赔偿款,求助本报协调解决。当日,牡丹晚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2014年冬季的

一天,孙学军吃过饭后在村里溜达,在走到自家老林地时,看到村里的几个村民正在砍伐自家的树木,20棵小树、9棵大树已经被砍倒。随后,孙学军急忙向前阻止。采访当日,牡丹晚报记者在孙学军家的老林地里看到,碗口大的树木被砍倒好几棵,横倒在草丛里。

孙学军介绍,这块林地是自家的老林 (祖坟所在地),大概有半亩多

地。被砍倒的树有槐树、杨树,在砍树前,他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随后,牡丹晚报记者联系到鄄城县陈王街道办事处孙店村党支部副书记杨守奎,他向记者介绍,村民侯贵文的地和孙学军家临近,侯贵文不慎砍错了树,他表示愿意赔偿。但两家就赔偿数额问题未达成协议。

为什么突然要砍树呢?杨守奎说,一家酒厂想在此扩建。砍树事件发生以后,酒厂想拿出3.8万元支付给孙学军,让孙学军将祖坟迁走,土地交由酒厂使用,但未达成一致。

牡丹晚报记者在与孙学军的沟通中了解到,他不愿意迁祖坟,只想要砍伐树木的赔偿款。

接着,牡丹晚报记者与孙学军及其家人一同来到鄄城县陈王街道办事处,在会议室里,该村党支部书记孙鸣云、党支部副书记杨守奎以及信访办的工作人员一起探讨解决此问题的办法。

根据目前的情况,陈王街道办工作人员建议:一是到派出所报案,要求派出所处理砍伐树木的人员,并赔偿损失;二是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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