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电子屏上可看法院庭审直播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线上线下全方位同步直播庭审
市民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外的电子显示屏观看庭审直播
本报讯(记者 志国) 11月1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庭审过程除了微博直播外,还首次通过室外电子显示屏同步直播,让市民站在路边即可“旁听”。
这次市中院直播庭审的案件是江苏人刘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2013年12月1日中午,被告人刘某某之父因琐事与工友孔某某、顾某某等人发生争执,刘某某认为孔某某辱骂其父,遂生报复之念。同年12月3日7时许,在东明县开发区“乐成国际”建筑工地内,刘某某趁被害人孔某某不备,持工地上的钢管朝其头部猛砸数下,后逃离现场.当日20时许,刘某某在江苏扬州向警方投案。11天后,孔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孔某某系颅脑损伤所致的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检察机关以刘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鉴于该案较有警示意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确定对该案庭审进行现场直播。负责直播的工作人员告诉牡丹晚报记者:“庭审现场因为场地问题,只有少数人可以旁听,这次为了让一些无法入场旁听及无法上网观看直播的市民同样也能观看庭审,我们首次使用路边电子显示屏进行同步直播。”
据了解,此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通过微博直播庭审6次,通过山东法院庭审直播网视频直播庭审10余次,通过菏泽本地网络论坛直播庭审1次。菏泽市各县区法院也在陆续开展庭审直播工作,市民想要观看庭审直播可以关注菏泽中院官方微博、微信及官方网站。
“尽可能让更多市民近距离了解案件审理是推进阳光司法的重要途经之一,我们会探索线上线下全方位、多渠道的庭审直播方式,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市中院庭审直播有关负责人表示。 
新闻推荐
最后一公里“致富路”打通了东明成为第二批网化示范县之一;两年投资1.5亿元,改善县乡道、村道公路
本报讯(记者 赵德高)“家门口到大棚的泥土路马上要修建成宽敞的水泥路了,往后再也不用担心蔬菜卖不出去了。”11月17日,东明陆圈镇马军营村村民张玉华指着即将...
东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东明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