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保修期内出问题为啥不保修?
消协:经销商无法“自证清白”,应该为消费者免费维修
本报1600000热线消息(通讯员 朱殿立 记者 朱静)新买的冰箱用了不到半年就坏了,明明还在保修期内,但商家却以“冰箱损坏系突然停电又马上送电造成的”为由拒绝保修。近日,东明县消费者黄女士遇到了这样“窝火事”。最终,工商执法人员运用新《消法》中“举证责任倒置”的相关规定,成功为黄女士维权。
今年5月6日,黄女士花1599元在东明县城区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某品牌冰箱,保修卡上注明可保修一年。
9月27日,黄女士发现,冰箱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转。她打电话到该品牌售后服务部。随后,维修人员来到黄女士家,对冰箱进行了查看,认定冰箱电动机损坏,其原因是瞬间停电又马上送电造成的,不在保修范围之内,如需维修就要交500元修理费。
黄女士认为冰箱尚在保修期内,且500元的维修费过高,没有答应维修。事后,她越想越不对劲,于9月29日下午来到东明县工商局申诉。
接诉后,工商执法人员与该品牌冰箱东明售后维修点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向他解释说,根据新《消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的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自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纠纷的,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在此案中,经营者无法举证冰箱没有问题,理应承担不利后果。
近日,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该品牌冰箱售后部门表示,将对黄女士购买的冰箱免费维修。对此,黄女士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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