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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粉补贴和旧屋拆除补偿款去哪儿了?

牡丹晚报 2015-04-14 13:51 大字

庄寨一女村民向本报求助:希望村委会抓紧解决问题村委会:开会决定是否补发面粉,旧屋拆除补偿款随时可领取律师:村委会应按“村规民约”发放面粉补贴,而不是开会决定

牡丹晚报1600000热线消息(记者 邵建国)4月9日,曹县庄寨镇庄寨行政村的村民韩爱华致电牡丹晚报新闻热线反映,多年来,庄寨村委会未按照该村统一标准向她和两个女儿配发面粉补贴;而且在2012年拆除她家旧房后,至今未支付补偿款,她希望村委会能尽快解决这两个问题。4月10日,牡丹晚报记者对她所反映的两个问题进行了采访。

她7年没领到面粉补贴,俩女儿则长达11年

4月10日9时许,牡丹晚报记者赶到了曹县庄寨镇庄寨行政村的韩爱华家,看到她经营着一家小面粉店,有顾客来买面粉,她和年迈的老母亲正吃力地将面粉抬到顾客车上。在面粉店的后面,有一间三四平方米的屋子,不大的空间却塞着两张床,她和母亲就住在里面。

忙活了一阵,有了一些空闲,韩爱华向牡丹晚报记者介绍了自己在村里的遭遇。她说,2003年她离了婚,领着两个年幼的女儿迁回母亲家也就是庄寨村居住,并都办理了落户手续。按照庄寨村的规定,她们理应和其他村民一样享受每月配发面粉的待遇 (庄寨村没有耕地,实行面粉补贴制度)。可直到2010年,她才享受到了此项待遇,2014年她的二女儿也开始享受。而大女儿2009年结婚,2014年迁走户口,之前始终未享受到每月配发面粉的待遇。

“我7年、大女儿和二女儿11年,都没享受过配发面粉的待遇。这么多年,按照市价算下来,总金额最少有两万多元。那么,这些面粉都去了哪儿?”韩爱华无奈地说,这些年,她和两个女儿相依为命,因为没有耕地,只能做点儿小生意,一直过着清贫的生活。

按规定拆除了旧屋,她家却迟迟拿不到补偿款

作为庄寨村村民,除了未享受到应该享有的面粉补贴之外,韩爱华还告诉牡丹晚报记者,2012年底,她家按照村里统一规划,拆除了旧房(父亲和母亲的“老院”)。根据村里统一规定,她家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款,但至今仍未得到这笔钱,大约有2000元。

“两年多了,老房子拆除补偿款村里一直没给,这钱到底去哪儿啦?2000元钱对其他人也许不算啥,但对我家来说却是一年的口粮。”说起旧屋拆除补偿款的事儿,韩爱华十分疑惑。

村委会:开会决定是否补面粉,补偿款随时可领取

韩爱华家的面粉补贴和旧屋拆除补偿款到底去了哪儿?带着这两个问题,牡丹晚报记者随后来到了曹县庄寨镇庄寨村委会,见到了村支部书记韩全江。

韩全江介绍,他是春节前才担任了该村支书,对韩爱华一家几年前为何未享受到面粉补贴一事并不了解。但他表示,村委会将召开村民代表会,决定是否将面粉补给韩爱华一家。

对于旧屋拆除补偿款,韩全江称,2000年以前,村里对旧屋进行了统一评估,凡是在这之前建设的旧屋,只要拆除并建设新房都会有补偿。

随后,韩全江安排保管人员查询了旧屋拆除记录档案,未找到韩爱华,不过找到了她弟弟韩全国的名字,信息显示为两间西屋,合计1888.80元,但这笔钱尚未被领取。韩全江表示,村民韩全国可随时到村委会领走补偿款。

律师:如符合条件,村委会应按“村规民约”发放面粉补贴

多年没有配发的面粉,庄寨村委会要通过村民代表会决定是否补给韩爱华,这样合法合规吗?对此,牡丹晚报法律服务团律师姚树密认为,如果韩爱华和两个女儿符合配发面粉补贴的条件,庄寨村委会应按照先前制定的“村规民约”发放给她们面粉,而不是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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