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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实事之三3万户低收入家庭告别住房难

菏泽日报 2011-09-19 10:47 大字

“终于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了,多年四处租房住的漂泊生活就要结束了,感谢党、感谢政府,没有国家保障性住房的好政策,再过几年,我们家也住不上这样的新房子。”近日,记者到曹县县城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惠民小区采访,住房困难户李彩秀激动地说。

李彩秀是曹县乡镇卫生院的一名职工,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她多年以来的梦想,如今她这个梦想就要实现了,这次政府建设的惠民经济适用房小区,她幸运的分到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目前,惠民小区的228户申购经济适用房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户陆续办理了房屋入住手续,不久,他们将同李彩秀一样住上新房子。

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把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困难作为菏泽市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通过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等措施,使全市许多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得到改善。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市累计已对3万多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住房保障,其中经济适用住房2万多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4200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7352户,公共租赁住房4862户,城市棚户区改造2430户。

2011年,菏泽市计划保障16536户,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150套,公共租赁住房3240套,新建廉租住房500套,新增廉租房补贴850户,改造城市棚户区4960户,改造林业棚户区836户。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说,为落实国务院提出的“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棚户区改造问题”的要求,菏泽市积极开展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摸清了低收入家庭基本情况,为提高低收入家庭居住水平奠定了基础。

从2009年开始,菏泽市建立了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每年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城镇化考核内容。实行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加大对工程质量、安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菏泽市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每年单独编制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2008年以来全市累计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 2000多亩。从2009年至2011年,菏泽市共争取到2亿多元专项资金用于菏泽市住房保障。2011年,菏泽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共到位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1240万元,市县级财政安排资金2510万元,银行安排贷款2500万元,各地通过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有了土地、资金、政策支持,菏泽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明显加快。今年6月30日,随着菏泽市迄今为止最大的经济适用房小区——滨河新城小区开工,全市上半年已开工7个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共4470套,占省下达任务目标的150%。全市集中新建廉租住房3个项目500套,于6月底前在曹县、成武、东明已全面开工。 截至日前,全市已开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3140套(间),新增租赁补贴948户,城市棚户区改造共完成拆迁4560户,开工建设4300户,各项任务指标均居全省前列。

记者 臧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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