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故障致人受伤 物业被罚12万元
早在1年多以前就知悉电梯存在异常情况及安全隐患,却未对电梯彻底维修,消除隐患,而是继续使用,导致电梯发生故障,致一人受伤。近日,包河区市场监管局公布对江南新里程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处罚决定,因使用存在故障隐患的电梯的违法行为,该公司被处以罚款120000元。
2021年11月14日晚,江南新里程小区6栋东梯发生故障困人停运事件,次日,包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技术服务单位对该小区电梯进行现场检查,发现6栋东梯处于顶层停运状态,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对6栋东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故障隐患,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同时要求立即对该小区所有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制造的电梯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消除故障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
为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包河区市场监管局委托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对涉事电梯存在的问题进行检验勘验,调查报告显示,涉事电梯发生故障的最大可能原因是制动器没有可靠动作,制动不完全导致制动力不足,导致电梯上行至顶层撞击后停运困人。
经查,江南新里程小区物业合肥锦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向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申请对涉案电梯做安全评估,评估报告指出该梯存在曳引机轴承及油封磨损老化等多项安全隐患,并提出暂停使用电梯,采取更换电梯或者进行大修等降低风险措施后启用的建议。知悉该电梯存在异常情况需要大修的情况后,合肥锦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开始申报维修基金,但直至2021年11月14日事件发生前未完成申请流程。电梯维保单位合肥华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汇报说明函中也提到,该公司2019年接手电梯维保后,也向物业提出了对电梯大修的要求。
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认定,合肥锦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管理的江南新里程小区6栋东梯,在2020年9月25日收到安全评估发现该梯存在异常情况后,未对其进行彻底维修,消除故障隐患,仍继续使用电梯,直至2021年11月14日发生故障致一人受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使用存在故障隐患的电梯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物业公司处以罚款120000元的行政处罚。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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