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课没上成,退费却要扣违约金?

新安晚报 2021-09-09 08:47 大字

“交完培训费后一个月了不开课,也不通知,现在要求退费还要扣我25%违约金,哪有这个道理。”9月7日,家住合肥市经开区的袁先生向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反映,他7月底在经开区国耀星达城的银座健身中心为孩子报了游泳培训班,可一直没收到上课通知。直到9月孩子开学上课了,袁先生要求退费,却被告知要扣除25%违约金。对此,律师认为,无论从哪个角度分析,商家都应该全额退还消费者费用。

游泳班未开课,退费却要扣25%违约金

今年7月,袁先生看到位于经开区丹霞路与宝纶路交口附近的国耀星达城B座有一家健身房在做优惠活动。在业务员的推荐下,袁先生给孩子报了少儿游泳培训暑期班。“业务员告诉我7月最后一天有优惠,原本1600元是少儿游泳培训‘一对八’的价格,现在可享受‘一对五’的培训服务。”袁先生说,业务员当时宣称报名培训的人员比较多,8月13日可以开课培训。

“我当时算了一下,每天一节课,15节课可以在9月1号开学前完成,便同意为女儿报名。”袁先生说,7月31日晚上7点左右,他在该店通过跨行POS消费,向山东银座健身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星达城店支付了1600元。支付费用后,业务员提供了一张“中健健身游泳培训卡”,“店里没有提供正规发票。然后业务员说具体哪天开课,会有人提前跟我联系。”

袁先生说,自从报名后,一直没有收到开课通知。8月12日和13日,我多次通过微信询问业务员具体哪天开课,业务员只说延期。8月20日,业务员跟我说暑假班现在开不了。”袁先生表示,因女儿即将开学,8月29日,他到店里要求全额退费。店里一名值班经理表示,退款需扣除25%违约金。

“明明是健身房不按时开课,又不是他们开课我不去上,我怎么就成为了‘违约’的一方?”袁先生感到很不理解。

记者介入采访,健身房同意全额退费

9月8日上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山东银座健身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星达城店。一名邓姓经理告诉记者,根据商家与消费者签订的私教课程购买协议书,如果会员要求退费需要扣除25%的“培训费”。“今年8月没开课主要是合肥市政府下发通知,疫情期间暂停所有线下培训,我们也没办法开课。”

那么,私教课程购买协议是如何约定的?对此,袁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协议书,称自己从未在购买协议书上签字。“我是在7月底付的钱,可是这协议书显示的签订日期是8月9日,而且我也没签字。”

记者看到协议书上有一项约定,因会员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而要求退费的,须经本俱乐部事先书面同意,且违约金按照协议金额的25%计算。

因疫情原因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上课,同样需要支付违约金吗?9月8日下午,该店一名汪姓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已经让教练联系消费者商量退费的事情,并表示不扣除消费者任何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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