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奖组织数量翻倍最高奖励100万元 合肥出台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本报讯 6月16日,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合肥市出台了《合肥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市长质量奖的数量由原来的每届3个、提名奖5个调整为金奖、银奖分别不超过6个和10个,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与之前相比,新修订的《办法》有了很多变化,进一步加大了奖励力度,引入监督机制,完善激励方式。
获奖组织数量翻倍
新《办法》调整了奖项的名称和数量,将《合肥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为《合肥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将“市政府质量奖每次获奖企业不超过3家”,修订为“每届市长质量奖金奖获奖组织不超过6个。其中,制造业组织不超过3个,服务、工程建设、医疗、教育等行业的组织不超过3个”;“市政府质量提名奖每次获奖企业不超过5家”修订为“市长质量奖银奖获奖组织不超过10个。其中,制造业组织不超过4个,服务、工程建设、医疗、教育等行业的组织不超过6个。”
与此同时,新《办法》还扩大了申报主体范围,将企业作为单一申报主体,修订为社会所有组织均可申报,激发全社会各行各业强化质量管理,积极导入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升全社会整体质量水平。
金奖组织将获百万元奖励
在奖励额度方面,新《办法》也作出了大幅调整。记者了解到,原《合肥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奖励60万元”。而新《办法》将之修订为“获得市长质量奖金奖的组织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同时,为了激励全市组织积极申报,《办法》还增加了“对获得市长质量奖银奖的组织,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的内容。
为确保市长质量奖的权威性、含金量,《办法》还突出了对获奖组织的监督管理,要求申报组织及法人代表无严重失信行为,持续开展质量改进和提升,同时明确(市)区、开发区监管部门定期对辖区内获奖组织进行回访监督等。
已有13家企业获此荣誉
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自2011年设立市政府质量奖以来,合肥已成功评选了5届,共有13家企业获此荣誉。目前,全市拥有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8家(次),位列全国省会城市前列;安徽省政府质量奖9个,首届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38个。
近年来,合肥市持续加强质量工作、创建优质品牌,出台《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和相关配套政策,将质量奖励制度纳入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对获得国家质量品牌荣誉、标准化项目等实施一次性奖补。近三年,市财政支持质量工作经费累计超过5亿元。其中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合肥市政府质量奖分别给予150万元、120万元、10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补。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伟 通讯员 顾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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