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四种常见手法 对非法集资说“不”
近年来,一些披着互联网创新外衣、以高额收益为诱饵、虚构投资理财或融资项目的非法集资活动,让无数投资者血本无归。为此,合肥市相关部门归纳出涉嫌非法集资的四种常见手法,供市民按图索骥,提高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
2020年,市公安局瑶海分局经侦大队通过追踪一起诈骗警情,成功破获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为群众挽回损失超千万元。2019年12月23日,经侦大队接到市民群众报警,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王某某以开设“农庄”,收取门票费用、支付利息为幌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因资金断裂,导致投资人4000多万元本金无法偿还。经过警方大量的分析研判和证据收集工作,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王某某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冻结资金、房产,总计价值超千万元,相关退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当中。
此案中,犯罪嫌疑人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回报的方式,是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之一。据介绍,涉嫌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有以下四种: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采取类似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规避非法集资陷阱要牢记“三要、三不要”:一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二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三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儿,绝不盲目随大流投资。
·本报记者 朱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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