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高收低租” “长收短付” 合肥市房产局 再发住房租赁市场风险提示

合肥晚报 2020-11-27 00:36 大字

本报讯11月25日下午,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再次发布住房租赁市场风险提示,郑重提醒广大住房租赁当事人,在租赁活动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小心租赁陷阱,避免经济损失。11月30日-12月25日,合肥市房产局还将开展网签备案专项检查工作,市局、各区住建部门逐一上门检查各住房租赁企业。

这些网站可查询租赁企业和房产证信息

近期各地住房租赁市场频现企业“爆雷”“跑路”。观察这些企业特点,都有一个共同的经营模式,就是“高收低租”“长收短付”,即支付房东租金高于收取租客租金、收取租客租金周期长于支付给房东房款的周期。

合肥市房产局提醒,住房租赁企业的相关信息,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http://60.173.254.127) 等渠道查询。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列入异常经营、未报送开业信息、信用不良、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要慎重选择。

租客租房时,应仔细查看所承租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信息。对住房租赁企业委托的出租房源,租客要主动要求查看房屋业主(房东)与该公司签订的托管协议或租赁合同,主动对接房东了解委托房源的租金水平、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方式等信息。

每月三千收房两千五百元租出去不正常

“房东和租客在租房过程中,应多方了解周边或同地段住房的市场平均租金价格。”合肥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企业“高进低出”,如收房价3000元/月租房价2500元/月,或者是“长收短付”,如对房东月付,要求租客季付、半年付、年付肯定是不大正常的,要避免企业“爆仓跑路”遭受损失。

据了解,这种“高进低出”“长收短付”高风险经营行为,一旦资金回流受限或融资受阻,极易引发资金链断裂。甚至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有意利用这种模式形成“资金池”,待积累大量资金后卷款跑路,发生“爆雷”,给房东和租客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遇到“爆仓”“跑路”应及时报警

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

房东或租客如有发现租赁企业“爆仓”“跑路”,或租客遭遇暴力驱赶、房东不能及时收到租金等情况,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警,向房屋所在地的街道、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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