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乡居民医保9月1日开始缴费
本报讯2020年合肥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即将开始,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据悉,今年的筹资标准为83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550元/人,个人缴费280元/人,个人缴费部分比去年提高了30元。
合肥市户籍城乡居民;非合肥市户籍,持有合肥市居住证且在原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在肥各类学校学生;随在合肥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均可参保。
上年已参保的合肥居民可以登录“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居民参保”,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行参保缴费,也可以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村)居委参保登记。新参保居民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村)居委参保登记。一周岁以内新生儿凭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办事处办理。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医疗救助对象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或者定额代缴。
在门诊待遇方面,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干预控制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建档,次月起享受“两病”门诊待遇。报销比例为50%(甲类药品和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按60%比例报销)。年度上限分别为高血压360元/年、糖尿病480元/年。此外,大病保险的起付线为1.5万元,贫困人口在省内就医起付线为0.75万元,分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
对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经备案后持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异地就医待遇。在异地急诊抢救收治入院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急诊备案电话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姚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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