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溅湿路人 司机被罚200元

江淮晨报 2020-08-05 05:39 大字

本报讯 开车路过积水区,一脚油门踩过去,结果水花溅了路人一身。近日,合肥交警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当事车主被罚200元。

7月下旬,一辆车牌号为皖A05***的白色轿车在途经西二环与红枫路公交站有积水路段时未减速慢行,导致站内等车的群众躲闪不及,被溅到大量的积水,而这一幕正好被后车行车记录仪记录了下来。

交警高新大队接到群众提供的线索后,立刻联系到了车主,对其交通违法行为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罚200元。驾驶员樊某对当事群众表达了歉意,对于交警的处罚也表示接受。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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