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指南(3)

合肥晚报 2020-05-18 00:39 大字

编者按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方便残疾人办事创业,根据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有关规定,市残疾人联合会全面梳理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编制了服务指南。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用人单位招聘残疾人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七条: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2.《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第二十二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承办机构

合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招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

四、服务条件

取得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五、申报材料

提供《合肥市用人单位用工申请登记表》和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1.申请:招聘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携带规定材料向市残联办事大厅就业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根据招聘单位需求进行岗位匹配,有适合的求职残疾人向用人单位推荐;招聘不成功的,待有适合的求职残疾人再联系推荐;或举办残疾人就业招聘会时通知参加招聘会。

七、服务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合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电话:0551-64259266

新闻推荐

合肥机场进离港出入口 保留设置4个常态化 体温检测点 5月份旅客吞吐量和航班起降架次 已恢复到疫情前的六成左右

本报讯随着复工复产节奏加快,合肥机场地面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状态,在进离港出入口保留设置4个常态化体温检测点,对出发...

合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合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