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免费集中登记办理,无牌上路将被罚款 力争年内电动自行车全部登记上牌

合肥日报 2020-04-30 00:41 大字

本报讯昨天上午,合肥市召开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宣读了《合肥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规定,自2021年1月起,合肥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将全面进入规范化阶段,实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现象基本杜绝,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合肥市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的目标。

限时免费集中办理

《方案》明确,自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公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力争2020年内实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全覆盖。

全市将依托邮政网点科学布点,合理设置登记上牌安装点。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公安部门将对符合新旧国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材料审核、车辆查验、信息录入、登记证打印(塑封),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不符合新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实行线上备案、后台审核、线下领取,发放临时通行标志。

合肥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鼓励市民积极配合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此次集中登记上牌费用统一由政府买单,免收安装费用。届时,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开通网络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开通网上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服务,让市民可以“线上申报、后台审核、线下领取”。同时,对上牌需求量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小区,公安部门还将视情提供上门办理服务,方便群众网上办、就近办、快速办。

此外,《方案》还要求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研究启动电动自行车参保的可行性,引导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积极参加保险。

无牌上路将被罚款

《方案》规定,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登记上牌期间,要建立以公安部门为主体,多部门参与配合的查处工作机制。期间,公安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采取定点值守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管控模式,严查两轮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灯越线、载人载物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引导未悬挂号牌或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主动登记上牌。

从2021年1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上牌、领取临时通行标志仍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据介绍,根据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可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下罚款。

(记者 朱震宇)

新闻推荐

老旧小区改造将主推适老化智能化 合肥102个计划改造的老旧小区已立项批复

本报讯记者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今年,合肥全市将计划完成改造老旧小区102个(含中央补助资金支持改造项...

合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合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