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拟对住房租赁企业实行信用考评 市民租房可先查中介“星级”

新安晚报 2020-04-15 10:43 大字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合肥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考评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出炉,将对全市住房租赁企业进行信用考评。以后,市民出租、租赁房屋可先看看租赁企业的星级。

按照《征求意见稿》,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等级分为六级,分别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无星。住房租赁企业信用评价积分实行加减累积分制,信用积分每年重置至基础分值。对年终信用等级在三星级以上(信用得分在75分以上)的为信用激励对象,可享受政府财政奖励等激励措施,与中央财政奖补相关联,每年可得最低40万的奖励;一星级企业为信用警告对象,无星级企业为失信惩戒对象,列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住房租赁企业的不良行为信息认定后在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正式记入信用档案。住房租赁企业基本、良好、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信用信息评价结果等,通过监管平台或网站媒体对外发布,供社会公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此外,还可实行信用修复。对尚未造成实际损失及危害后果的轻微不良行为,住房租赁企业主动纠正,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的,可不扣减信用分。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胡霞利王吉祥魏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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