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须念好法治“紧箍咒”
元旦前夕,继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的决定,合肥市再次发出禁令,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巢湖在长江流域重点湖泊中率先开启全域禁捕,为期10年。最新监测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目前巢湖全湖水质由Ⅴ类好转为Ⅳ类。合肥市治理巢湖经验表明,保护生态环境,须念好法治“紧箍咒”。
随着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正成为共识。但为了眼前利益、局部利益、“小我”利益,甚至“杀鸡取卵”而牺牲生态环境的行径也时有发生。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文明,已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打造生态宜居创业之城,早在“十一五”期间,合肥市实施滨湖新区建设战略之际便提出“决不让一滴污水流入巢湖”的决心,治理社会关注的巢湖水污染问题。2011年,巢湖区划成功调整后,巢湖成为合肥“内湖”,擅于创新的合肥开全国先河,加速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密织法治“之网”,深耕“水文章”、“绿文章”、“气文章”,加速治巢步伐。进入新时代,随着“法治合肥”战略加速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等新一轮治巢、治污的法治“紧箍咒”被越念越紧,法治手段在治巢、治污行动中愈显威力。
如今,在巢湖流域,无论是机关企业,还是村民游人,保护生态环境须念好法治“紧箍咒”的共识,日益内化于心和外化于行。实践告诉我们,向“法”借“力”,须做好立法、执法、普法三篇基础性“织网”文章。在立法环节,重在解决“立”、“改”、“废”的科学立法问题,织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文本规则”之“网”;在执法环节,本着“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强调“铁腕”执法,严格执法,让法律的阳光照射生态环保的每一个角落;在普法上,广育公民普遍守法的“基因”,让百姓由“心动”到“行动”,加速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自律性与自觉性,从源头上构筑生态文明的合力。许根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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