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宅“穿衣戴帽”有新规范 提升全市建筑质量和人居环境水平

合肥晚报 2019-12-24 08:12 大字

本报讯对于住宅楼来说,保温隔声工程就相当于“穿衣戴帽”,既能减少噪音又可以保证节能保温效果,因此十分关键。近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合肥市民用建筑楼面保温隔声工程技术要求》正式印发,进一步规范全市楼面保温隔声工程技术应用,提升房屋质量和人居环境水平。

所用材料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按照新规,楼面保温隔声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不应对人体、生物与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严禁使用国家、地方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

对进场材料应按相关标准的规定,随机抽取试样进行检查。在施工现场还要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此外,进口材料应具有入境商品检验报告。

在保温隔声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楼面保温隔声分项工程验收,要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使用的保温隔声板,应特别注意对其表观密度、导热系数、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保温隔声板,按单位工程楼面保温隔声工程的面积每5000m2抽检不少于1次,不足5000m2时也应抽检1次。

精装房须严格执行新技术规范

对于全、精装修交付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新的技术要求规定;对于非全、精装修(毛坯)交付的项目,应在设计图纸中对楼板的保温隔声提出符合本技术要求的参数指标并预留构造空间。

倡导采用装配式叠合楼板内置保温隔声层等其他技术先进、可靠适用的楼面保温隔声工艺。楼面保温隔声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施工前应制定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组织施工方案评审。

新规提出,设有中央空调系统且统一控制空调系统开闭时间的公共建筑,层间楼板可不设保温层;中、小学校、幼托机构等公共建筑,虽不设中央空调系统,但由单位管理部门统一开闭空调设备,层间楼板也可不设保温层。

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监管

市城乡建设局指出,建设单位应规范楼面保温隔声工程整体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违法肢解单独发包,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和工程验收,并对楼面保温隔声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

各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材料供应等参建单位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对楼面保温隔声工程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的过程管控,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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