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报持续报道、政府及社会机构高度重视下 合肥养老助餐补贴标准出台啦!

安徽商报 2019-12-18 07:32 大字

老年人到社区食堂享受助餐服务,方便、营养,也省钱。连日来,本报持续关注报道合肥市推进养老助餐工程的消息,记者12月17日从合肥市民政局获悉,该市民政、财政两部门最新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助餐补贴制度的通知》,其中,助餐机构建设补贴每个最高12万元,运营补贴每人每餐不低于1元,高龄老人助餐补贴每天1元。

养老助餐机构最高补12万

根据最新的政策,合肥将对助餐机构建设进行补贴。补贴对象为今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由政府或社会力量新建或改建的社区老年食堂、社区老年助餐点。

具体补贴标准为,社区老年食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的,每个不超过12万元;建筑面积300~499平方米的,每个不超过8万元;建筑面积299平方米及以下的每个不超过5万元。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点,每个不超过2万元。

根据通知,养老助餐服务机构建成运营并经认定后,即可申请建设补贴,经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评估合格后,按标准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已经享受过政府此类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年度补贴最高可达10万

在建设补贴的同时,助餐机构还有运营补贴。根据新政策,补贴对象为建成并运营的养老助餐服务机构,包括政府或社会力量建设运营的社区老年食堂、社区老年助餐点,依托社会餐饮企业及其门店,或委托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机构等单位内部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的助餐服务机构。

补贴标准为,每个助餐服务机构年度补助资金根据就餐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的就餐次数,按照每餐不低于1元的标准计算,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肥市各区、开发区将制定本地区的具体补贴政策。

高龄老人每天补贴1元

新政策明确, 合肥市区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散居特困供养人员,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空巢老人(无子女),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都可以享受老年人助餐补贴。但已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保障范围和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不享受此助餐补助。

在补贴对象自愿申请的前提下,补贴对象在养老助餐服务机构就餐,给予每天1元的助餐补贴。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补贴当日使用有效,不能累计使用和转赠。老人享受的各类政府助餐补贴和养老机构助餐机构给老人的就餐优惠可同时享受。而跨区居住的补贴对象,可在常住区申请助餐服务,由户籍区给予补贴。

合肥市民政、财政部门鼓励各区、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武鹏/文余红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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