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寄语”让家事判决不再“冷冰冰”

安徽法制报 2019-11-29 10:51 大字

本报讯(记者唐欢通讯员缪妍)11月22日,原告王某收到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驳回了自己关于探视权诉讼请求。翻到判决书的最后,原本有点失望的王某,看到了一段直戳心扉的话,当即表示自己会考虑以后如何做个好父亲。

据悉,李某(女)与王某(男)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王某(男)又以李某(女)侵犯其探视权问题,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停止侵害其探视权。法院一审判决从保护子女最大利益的角度处理子女抚养问题,驳回了王某的起诉。“双方的离婚诉讼走过了一审、二审,现在又因孩子的探视权闹得不可开交,并非是出于斗气,而是完全出于对女儿的爱。”承办法官胡玲说,“正是上述原因,我才想到了‘法官寄语’的形式,不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区别于刚性的判决文书,用柔性的话语去引导当事人更好地处理纠纷。”原来,该案的原被告当初离婚纠纷一波三折,孩子的抚养权最终归于母亲李某。但是父亲王某一直惦记孩子,所以探视孩子的过程中,又与李某发生争执,这才赌气起诉到法院。

在审理该案过程中,胡玲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耐心将事件原委调查清楚,并且与原被告分别谈话,了解各自对待孩子的态度,找到问 题的症结点。最终,在胡玲的劝导下,李某认识 到自己的问题,也表示支持王某正常探视孩子。

于是,站在保护子女最大利益的角度,法院 判决驳回王某起诉。同时,胡玲在判决书的文 末,附上了一份“法官寄语”,内容如是:“孩子正 处于天真烂漫的年龄,你们对她的教育方式会 影响她的一生,同时也会在两代关系中形成一 个循环。希望你们能把对彼此的怨气化作对孩 子的爱,妥善解决如何抚养孩子问题,让她在稳 定有序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我们都是第一次 做父母,教养孩子的过程也是我们成长的过程,在此与你们共勉。”

自 2017 年 8 月,庐阳法院被确定为安徽省

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以来,进 行了多项有益探索。其中,用司法的柔性手段 实现法律的刚性要求,最大限度追求“和”的效 果,凸显了处理家事案件的必须要素。对当事 人情绪对立严重、亲情伦理迷失的家事案件,不 是简单的如流水作业般的走程序做出“冷冰冰”

判决,而是通过在裁判文书后附劝导、感化当事 人的“法官寄语”,增强当事人对裁判内容和结 果的接受度,彰显司法的人性化,达到了定纷止 争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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