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率将调整

合肥日报 2019-11-14 05:44 大字

本报讯合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费率将调整至6.4%。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这一信息。

据悉,明年初,合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下同)机关事业单位费率由7.4%调整为6.4%, 企业及其他单位费率由8%调整为6.4%。参保职工个人费率2%不变。

同时,还将相应调整灵活就业人员费率,其中建个人账户的费率由9%调整为8%,不建个人账户的费率由5.5%调整为4.5%。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年限不足一次性补缴费率,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相应调整,由5.5%调整为4.5%。

(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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