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
晨报讯 11月1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在市政务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卫东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向阳、张业锁、方正杰、吴利林、张怀科,秘书长刘观宝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修改稿)》《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的决定(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关于批准调整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的决议(草案)、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2号议案和31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许可对个别代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关于人事任免事项审议情况的汇报。
主任会议决定,将上述草案、人事任免事项交付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对评估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市人大专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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