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查封业务可“不见面办理” 外地司法机构可网上办理 合肥不动产司法业务
本报讯不动产作为法院执行标的中最重要的财产形态,其处置效率直接影响当事人权益的实现。10月30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通知,在市中院设立司法业务登记窗口,判决之后即可在法院内完成执行。
以往法院传统的“上门”执行方式,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效率低下。今年9月19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中院合作设立司法业务登记窗口,开展延伸服务。
与普通窗口不同,司法业务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办理市辖区范围不动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查封、注销查封登记业务,服务对象是本地、外地各级法院及公安、纪检、监察、检察等国家机关。自窗口运行以来,该窗口办理不动产查封、解封登记3237件。另外,窗口还为市中院提供专用查询账号,市中院及市辖区内各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可自助查询合肥市市辖区全量不动产登记信息以及已数字化扫描后的登记原档资料数据,并打印查询结果。
及时办理司法裁定过户,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有助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助于促进合肥市营商法治环境建设。作为不动产登记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今年已协助执行司法裁定办理过户1370件,平均办件时间为4个工作日。
市中院判决后,可在法院内的司法业务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业务,那外地司法机构的执行也能拥有如此效率吗?根据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不动产查封、注销查封登记延伸服务及登记信息共享查询合作协议》,全国司法部门对合肥市市区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的查询业务,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可完全自主查询,全国司法部门的不动产预查封(解封)业务也授权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查封解封业务则由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业务登记服务窗口进行办理。这意味着,全国各地司法机构可对合肥市不动产查封、解封等业务进行不见面办理。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乐天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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