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保障,小康路上“一个都不少”

合肥日报 2019-09-19 00:36 大字

本报讯9月18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低保制度在合肥市建立至今已有20多年历史,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今后,合肥市低保工作将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兜底保障。

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低保,即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它是国家为解决生活困难的居民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是目前条件下有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低保制度在合肥市建立至今已有20多年历史,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为妥善解决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剥离的失业、下岗职工等城市贫困群体生活困难问题,1996年7月,市政府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出台《合肥市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标志着合肥市低保制度初步建立。2007年7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率先在庐阳区建立并推广至全市。至此,合肥市全面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18年7月,全市实现区域内城乡低保统筹发展。

建章立制,着力保得准

2015年以来,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00余万人次,支出保障资金约36亿元。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群体以及支出型贫困家庭,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近年来,合肥市先后出台和修订了《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多份规范性文件,形成政策组合拳,扩大保障范围,提高政策可执行性,确保制度实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自2013年起,合肥市率先在低保领域探索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政部门与人社、房产、公安、税务、残联、工商、公积金等部门共建信息查询机制,(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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