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提高至35.2平方米

安徽法制报 2019-09-18 11:10 大字

本报讯(见习记者刘超)实行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棚改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为老旧小区加装公共电梯、创新探索住房租赁试点……9月16日,记者从合肥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合肥城镇、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35.2、42.8平方米,相当于1978年的近7倍。

记者了解到,2012年至2018年,合肥市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346个、11.93万套,市本级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5亿元,累计解决了约40万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公租房保障标准由2012年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8840元/年提高到目前的最高不高于33187元/年,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补贴标准由2012年的10元/月/平方米/人调整到目前的18元/月/平方米/人。

在棚户区改造上,合肥市坚持因地制宜,避免大拆大建,最大限度维持原有风貌,传承历史文化。坚持安置优先,通过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相互补充的安置模式,多途径满足了老百姓“以小换大、以旧换新、以危换安”的住房需求。2008年以来,全市相继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236个、24.37万套,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老城区是城市的根与魂,加强老旧小区整治与改造,能够让广大群众共享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成果。近年来,合肥市在改善基础设施,美化生活环境、完善配套设施,推进电梯加装等方面下足功夫。自2012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31亿元,综合整治老旧小区660个,总建筑面积15267万平方米,惠及40万余户、62万余人。2019年合肥市共改造122个老旧小区(含4县1市),总建筑面积283.6504万平方米,预计投资175398.98万元,惠及住户33285户,项目已悉数开工建设。

今年7月,合肥市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组织的20个重点城市的竞争性评审中脱颖而出,成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首批16个试点城市之一,未来3年将获得24亿元的中央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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