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 被告人最高获刑十六年

合肥晚报 2019-08-17 00:49 大字

本报讯 8月14日下午,肥东法院对何某为首的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作出一审判决,并对涉案的其余9名共计13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认定被告人何某犯行贿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非法采矿罪、串通投标罪、破坏选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六万元。

团伙内其他三名被告人分别以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开设赌场罪、行贿罪、串通投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九年八个月至三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涉案的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应处财产刑的各被告人处以相应数额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某等人在当地把持基层政权,并通过不断累积的非法影响、日益巩固的强势地位攫取不法利益,单独或共同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采矿、串通投标、妨害公务、破坏选举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杨文政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李后祥)

新闻推荐

劳动者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支付高温津贴

【案情简介】杨某于2017年5月8日入职合肥某物业公司,后被安排至合肥某小区从事室外地面保洁工作,月均工资2500元左右。...

合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合肥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