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员遗体外运如何办理?

合肥晚报 2019-08-12 01:04 大字

根据《合肥市殡葬管理办法》的规定:外地人员在本市死亡的,应当在本市火化;特殊原因须将遗体运出本市的,必须经市、县(市)民政部门批准。

一、遗体外运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死者亲属申请书。内容包括:死者遗体外运的特殊原因、运输方式、主要直系亲属签名等。

2.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死者身份证明,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属非正常死亡的遗体,须提供公安机关火化通知单并留复印件存档。

3.申请人或直系亲属身份证明,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4.死者系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应提供当地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其土葬习俗应予尊重,自愿实行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

5.死者原籍县以上民政部门或殡仪馆同意将遗体运回原籍、并监督遗体火化的证明。

(二)受理、审批部门

1.市、县(市)殡仪馆在接到死者亲属的申请和提交的上述材料后,首先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在申请书上签署初步意见并加盖殡仪馆公章。

2.经殡仪馆签署初步意见的申请书,报送市、县(市)民政部门审批。

二、遗体运输和交接手续

遗体运输原则上由死者死亡地的殡仪馆承担遗体运输,车辆必须是殡仪馆遗体接运专用车,其他社会车辆不得用于遗体运输。遗体运至死者原籍殡仪馆时应履行遗体交接手续,死者原籍殡仪馆须出具遗体接收证明,遗体接运车辆返回时应将遗体接收证明交运出地殡仪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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