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一族注意! 8地出台租房新规
租到隔断房?房租有点贵?别慌,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已有北京、广州、开封、合肥、苏州、吉林(省)、秦皇岛和清远8地出台租房新规。此外,深圳拟发布租房指导价格,以稳定住房租赁价格。
广州、深圳关注“租金问题”
6月27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规范新增租赁住房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一次性收取租金的不宜超过一年。租金收取鼓励押一付一,押金最高不超过月租金3倍。广州市住建局解读,该项规定意在防范以租代售风险。
7月4日,深圳市住建局公开就《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个人在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办理新签、续签住房租赁合同信息采集、登记或备案,且租金不高于租金指导价格的,采取综合征收方式征税,2023年底前,综合征收率为0%。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深圳此次政策明确,是全国第一个较为全面的“稳租金”的政策,后续预计会有更多城市跟进。
北京、苏州等关注“隔断出租”
7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等示范文本强调,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 苏州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同样对“隔断出租”作出规定。
此外,《秦皇岛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指出,居住房屋出租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居室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
多地强调“登记备案”
据中新经纬客户端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深圳、广州、开封、合肥、秦皇岛、清远六地均在出台文件中强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其中,合肥、深圳、秦皇岛三地对“不按时登记备案”设有处罚。比如合肥,不仅会对未在规定期限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且逾期不改正的个人和单位罚款,还会对未按规定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企业采取记入信用档案、列入黑名单等惩罚措施。(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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