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月调整
本报讯7月起,你的公积金缴纳将发生变化。6月1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最高缴存额上限为5104元,月最低缴存额下限156元。
据合肥市统计局公布,2018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5074元。本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来确定,但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合肥市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8年度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268元,调整后月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2552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执行。本次调整缴存职工不得超过月最高缴存额上限5104元,且不得低于月最低缴存额下限156元。市辖四县一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有调整,原则上一年申请调整一次,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 乐天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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