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合肥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13396元 同比增长9.9%,总量及增速双双领跑全省

江淮晨报 2019-06-18 08:30 大字

一季度,合肥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96元,同比增长9.9%,总量及增速双双领跑全省。

从总量看,合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全国、全省高1763元、3075元。首超过马鞍山,自2014年以来首次位居全省第一。

从增速看,增幅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分别比全国、全省高2.0、0.7个百分点,连续三年首季度位居全省第一。

晨报讯 6月17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合肥调查队获悉,一季度,合肥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96元,同比增长9.9%,总量及增速双双领跑全省。

从总量看,合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全国、全省高1763元、3075元,首超过马鞍山,自2014年以来首次位居全省第一;从增速看,增幅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分别比全国、全省高2.0、0.7个百分点,连续三年首季度位居全省第一;从结构看,合肥市城镇居民四项收入呈全面增长态势,工资性收入仍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一季度,合肥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850元,同比增长8.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6.1%,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8.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7个百分点,是居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为何增长?记者了解到,一是合肥市政府积极推动就业创业,据统计,一季度,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2万人,同比增加58.5%。就业形势向好,有力带动了工资性收入增长。同时,上调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11月,合肥市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1550元,该标准为全省最高。

同时,一季度,合肥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725元,同比增长9.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2.9%,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2.7%,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3个百分点,成为居民增收重要支撑。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财产增值的手段也日益丰富。一季度,合肥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295元,同比增长13.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9.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3.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4个百分点。成为居民增收新亮点。

此外,一季度,合肥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526元,同比增长14.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4%,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6.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6个百分点,成为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晨报记者 王骏超

新闻推荐

零距离体验 非遗文化

近日,蜀山区文化旅游局联合五里墩街道社区建设部开展“零距离感受传统文化”活动,通过邀请面塑、蛋雕等非遗传人到辖区...

合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肥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