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经费资助工作已启动 每人每年可获4万元生活补助,所在单位最高可申领50万元科研经费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全市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经费资助工作已启动。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可申请4万元生活补助,所在单位可申请20万~50万元科研活动项目经费。
截至2018年底,合肥市共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11家。按照相关政策,在站博士后可以享受补贴政策。其中,合肥市对在站博士后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万元,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在站博士后科研活动项目经费,按每个项目20万~50万元标准资助给博士后所在的科研工作站(单位)。
申请生活补助,需要是合肥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并经国家、省、市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进站手续。各设站单位可结合科研实际遴选1个博士后进站选定的在研项目申报活动经费。申请人可登录合肥市人社局网站,下载申请表等材料,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按属地原则报送至所在地人社部门。经过核对初审,7月16日~19日统一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将对申报博士后科研活动经费资助的项目组织答辩和专家评审,按评审结果择优分档资助。
值得一提的是,博士后研究人员必须是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申请经费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承诺书》,不受理兼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经费申请。申请第三年度生活补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站满3年以上,并提供延期协议等在站证明材料。
此外,申请科研经费资助的博士后科研项目,须为博士后进站选定课题、由博士后本人承担或主要参与的在研项目。合肥市鼓励设站企业自主招聘博士后人员,与合作博士后流动站联合培养,优先资助设站企业自主招收的博士后人员申报项目以及市级(含)以上科研项目。
(记者 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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