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菜“帮忙” “零口供”认定毒贩

安徽商报 2019-06-10 02:12 大字

本报讯 (冬云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文/摄)酸菜和毒品,这两个貌似八竿子打不着的东西,结合到一起成为检察官突破“零口供”贩毒案的关键。近日,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就凭一吸毒人员所说的“毒品有酸菜味”锁定一贩毒案的证据链,将两贩毒人员绳之以法。

2018年9月下旬,庐阳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案卷显示,徐某某是名“瘾君子”,无正当职业,为了以毒养毒,2018年6月初,其找到“毒友”周某某,让周某某垫资1.1万元,由其向四川上线购买毒品,然后在合肥市售卖。收到毒品后,一部分被用作抵扣周某某垫款,其余全部分销。同年6月9日下午,公安机关将正在与他人进行毒品交易的徐某某和正在进行毒品分装的周某某分别抓获,当场收缴毒品疑似物39包,后经鉴定,除1包外,其他均含有“冰毒”成分。办案检察官称,徐某某归案后对贩卖毒品的犯罪拒不交代。要么以沉默对抗,要么全部推到周某某身上,基本上是“零口供”。在“零口供”情况下,只有扎实的证据才能将被告人绳之以法,这让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就在这时,检察院梳理案卷发现,案发当日从徐某某处购买毒品的人员交代说,“吸了几口,感觉一股酸菜味道,就给‘浪子’(徐某某微信昵称)打电话了。”检察官发现,毒品有酸菜味原是因上线快递毒品时用酸菜做了伪装。那谁是快递收货人?谁与上线联系购买毒品?只要逆推“酸菜快递”这条线,就能把问题查清。

很快,在 反复审查全案证据后,一条条证据编成了一张大网,而网的中间就是徐某某。检察官最终认定徐某某累计贩卖毒品133.7克。在扎实的证据面前,徐某某当庭认罪。近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徐某某、周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8万至5万元不等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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