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加盖阳光房楼下行人忧隐患

新安晚报 2019-04-29 11:48 大字

合肥罗兰春天小区物业称已和业主签安全协议,同意其封包露台辖区城管部门称物业目前提供的材料,不能作为业主盖阳光房合法依据

日前,有读者向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反映,称位于合肥包公大道与大众路交口的罗兰春天小区内,一些业主私自在洋房楼顶和楼层露台上盖阳光房,存在安全隐患。小区物业负责人回应称,业主盖阳光房是经物业同意的,双方签订了安全协议,一旦出现危险双方按约定承担责任。辖区城管部门相关人员表示,罗兰春天小区物业方目前提供的相关材料,不能作为业主在露台或顶楼建设、封包阳光房的合法依据。

【记者探访】有的阳光房还在施工中

罗兰春天小区位于合肥包公大道与大众路交口西南角。4月25日上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来到小区,了解到小区内洋房共12栋,大部分楼栋上面都有搭建好的阳光房,有的正在施工中,搭建了整体框架,等待安装玻璃。

记者进入一户正在露台盖阳光房的业主家,碰到一位装修工人正在施工。据其介绍,盖阳光房每平米三四百块钱,“像这里搭建好的阳光房,按材料面积算,造价好几千块钱,最少也要两三千块钱。”记者询问是否有阳光房盖好被要求拆除的,“物业给搞,如果不给搞,早就歇掉了。只要装上了,物业也不拆。”装修工人说。

对于业主在洋房楼顶和露台上盖阳光房一事,其他一些业主担忧安全隐患,特别是遇到大风等恶劣天气。“万一时间长了,材料老化被风吹下来,砸到行人可怎么办?”

【物业说法】已和业主签订安全协议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罗兰春天物业服务中心。物业负责人汪经理告诉记者,洋房业主建阳光房是经过物业同意的,早在交房时,洋房有超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封包露台,且都签了字,所以物业同意业主对露台进行封包。

汪经理表示,建造阳光房的材料、规格等由物业严格把控,选用段桥铝,并称这是一种防雨、防晒、防水的复合材料,不是简易型材。至于安全隐患,汪经理称物业前期和业主签订一个安全协议,在施工人员进场安装前,由物业人员进行确认,施工过程中安防员会进行查看。“以后如果出现意外损害,该怎么办?”对于记者提问,汪经理说他们在安全协议上有约定,后期有风险,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

【城管回应】将下达询问调查通知书

目前,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已将此事反馈给了辖区合肥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城管办。对于罗兰春天小区有业主担心阳光房存在安全隐患一事,城管办城管中队一位分管执法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们会尽快去小区物业进行核实,并让物业提供相关登记材料,提醒建造阳光房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物业做好防护和安全隐患应对工作。

昨晚,记者了解到,负责罗兰春天小区的城管网格员王先生昨天上午已前往罗兰春天小区,“我去找了他们物业负责人,但对方一直不露面,我也不知道什么情况,打他电话也不接。他们物业找了一个人和我对接,但那个人说他提供不了相关材料,只能转达给他们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经过最近一段时间接触,目前罗兰春天小区物业提供的相关材料,并不能作为洋房业主在露台或顶楼建设、封包阳光房的合法依据,“明天我们会再去他们物业,给他们下达询问调查通知书。相关询问调查通知书我会亲自交给他们,请他们物业负责人直接来我们办公室配合询问。”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许佳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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